首页 > 服务发展

晋城市招才引智十条激励政策

发布时间:2018-08-30    来源:

晋城市招才引智十条激励政策

  为聚力引进一批国际国内高层次人才,加快创新驱动、转型升级,制定如下激励政策。

  一、对引进的驻晋城工作院士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、200万元安家费、每年40万元工作津贴、20万元生活补助。

  二、对引进的国家国家重大人才工程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、1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20万元工作津贴、10万元生活补助。

  三、对引进的国家级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学术技术带头人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、1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10万元工作津贴。

  四、对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给予5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10万元工作津贴。

  五、对来创新创业或开展技术项目合作、技术指导交流的高层次人才,资助往返国际、国内交通费,生活补贴和60%的工薪(以用人单位与人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为准)。

  六、对新设立的院士工作站资助50万元;对新设立的博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创新实践基地资助30万元。

  七、对获得国家、省科研经费资助的产品研发项目给予1:1的的科研经费配套并免费或协调提供研发实验、小试、中试场所。

  八、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,在晋城创办公司或与市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,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团队,市政府以投资入股的方式给予支持,最高限额1000万元。

  九、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晋城投资建设项目用优先提供土地,给予贷款贴息补贴总额最高300万元,以及最高为500万元的创新科研成果转化资助。

  十、对引进国际国内高层次人才,充分尊重本人意愿,为其未成年子女优先安排学校就读、配偶工作安排保持原单位编制性质和职级。由引进单位申请安排人才公寓住房。